关于开展封山育林工作督查的通知
各乡镇人民政府、街道办事处,各相关单位:
为落实全县封山育林工作动员会议精神,进一步了解封山育林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困难,推动封山育林工作有序开展,县封山育林工作领导小组决定,近期对全县封山育林工作进行督查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督查时间
从2013年5月13日开始,为期一周,到实地督查具体时间以各督查组通知为准。
二、督查人员
由县级领导牵头,县人大常委会、县政协委员会工委正副主任、封山育林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为组长,县人大常委会各工委、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派出工作人员,林业部门专业人员等组成7个工作组21个督查小组,每个乡镇(街道)对应一个督查小组(详见附件1),驻乡镇(街道)县人大代表配合督查。
三、督查内容
1、工作责任落实情况。成立领导机构,组建专门班子,制定本级实施方案,层层签订责任状,工作责任和专门经费落实情况。
2、宣传发动情况。召开乡、村、组三级动员大会,《封山育林通告》发放到户情况;横幅标语、封育宣传牌、出动宣传车等宣传情况。
3、护林管林情况:封山育林“十个禁止”落实情况,村规民约、护林员落实情况,林政资源管理情况,维护林区秩序稳定。
四、督查方式
采取听汇报,看现场、查资料、访农户等方式,对照封山育林工作情况督查表(详见附件2)进行督查。
五、工作要求
1、要高度重视。各乡镇(街道)接到通知后,要对照督查内容搞好自查,认真查漏补缺,落实整改措施,并准备好书面汇报材料和有关资料,积极配合督查。
2、要深入一线。牵头领导必须到乡镇,各督查组100%到村,抽查3-5个组、3-5个农户,查看封育现场,听取林农对实施封山育林工作的评价与反映,收集好的经验和做法,如实反映存在的问题与困难。
3、要加强监督。建立封山育林工作督查长效机制,采取定期督查与常年监督相结合,每年组织集中督查2次。平常由各乡镇(街道)人大主席(工作室主任)牵头,县人大代表加强监督,及时报告相关情况。
4、要严格考核。督查结束后,各小组将督查情况进行汇总,上报封山育林工作领导小组,并在全县通报,督查结果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。
(联系电话:0731-24259261 24251048)
附件:1、封山育林工作督查分组表
2、封山育林工作情况督查表
攸县封山育林工作领导小组
2013年4月16日
[ 审核:tiaoyue95]